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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12/8 跟他提及離婚的事情
至今已經兩個多月
這兩個多月我們沒有正眼看過對方
也沒有好好地坐下來討論事情
甚至 公公婆婆知情後也完全沒來問過我
當然我也知道離婚的事情絕對急不得
週一根據張老師的烏龜說法
過完年後3月才會知道
同時應該也是呼應詹老師的說法 就是過完年
但是無論如何
我還是會按照我的計畫
我可以很認真地安排我的生活
做臉,植睫毛,甚至跟朋友約下午茶
下班還可以去找教練上運動
這是結婚以來我完全想都沒想過可以做的事情
是有多麼多麼的想結婚而結婚
當初
如同老闆娘claire所說
未來 如果有機會 絕對不要再結了
然後 找個伴 一起走到老
看著多多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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