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從2016/12/8 跟他提及離婚的事情

至今已經兩個多月

這兩個多月我們沒有正眼看過對方

也沒有好好地坐下來討論事情

甚至 公公婆婆知情後也完全沒來問過我

 

當然我也知道離婚的事情絕對急不得

週一根據張老師的烏龜說法

過完年後3月才會知道

同時應該也是呼應詹老師的說法 就是過完年

 

但是無論如何

我還是會按照我的計畫

 

我可以很認真地安排我的生活

做臉,植睫毛,甚至跟朋友約下午茶

下班還可以去找教練上運動

這是結婚以來我完全想都沒想過可以做的事情

 

是有多麼多麼的想結婚而結婚

當初

如同老闆娘claire所說

未來 如果有機會 絕對不要再結了 

然後 找個伴 一起走到老

看著多多長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多多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